承接过往余韵 拓展崭新波段——2022年散文创作综述******
作者:王兆胜
每年的散文作品既开相同、相似的花,也有与以往不同的花蕊,带着清晨圆润的露珠,一同滚入历史的记忆。
2022年度的散文作品,既承接了过往的余韵,又拓展了崭新的波段,在深度、高度、境界上都有所提升。
以精神提振散文品质
2022年的散文作品,在胸襟气度、精神品质特别是光泽、气息上有些与以往不同。它们大气、新鲜、有力,由一己的小我进入更广阔的天地,书写人间正道与万众人心。这相比过去较长一段时间内散文追求片面的“个人化”写作,无疑是一次跨越。
韩小蕙的《我的老师们》题目普通,但她笔下的老师却出人意料,除了有她敬佩的学者、文人,还有天安门的志愿者、小区的垃圾整理员、快递小哥。季羡林宁愿打雨伞承接楼上厕所的漏水,也不去找楼上邻居,怕给邻居添麻烦;作家凌力不让人报道她,也不愿将她的小说拍成电视剧,只为了伤口的纯粹性。于是,作者以这些品德为“师”。但此文最闪亮的还是那些平凡的老师:为抗战胜利70周年阅兵盛典忙碌的志愿者的奉献精神;清洁垃圾桶的保洁员大姐,每天应对恶臭,一直站着工作,下班了还要到商场继续工作,然而她一身整洁、从不懈怠、精神饱满、心态快乐。文章充盈着正气,洋溢着朝气,饱含着感恩,有一种朝阳般的明丽壮阔,读之让人感慨不已。
李一鸣的《一个人的创业史》与梅洁的《奋斗者的精彩人生》可以对读。它们都写小人物,都写底层人的奋斗。李一鸣笔下的是一位农民,他不断打工,“创业”成为其目标,但每次都以失败告终,不过,他从不气馁,收拾好心情再来。这篇文章的深度在于,有一种创业精神在中国普通农民身上如野生植物般蓬勃生长,不可抑止。梅洁写的是一位工人,他从不包分配的中专毕业后,进企业打工,喂猪、洗红薯、做粉条的工作夜以继日。然而,他不屈从于命运,坚持读书写诗,用了23年拿到各种各样的资格证书,最后成为高级记者,并在城里安居下来,有了自己的万册图书。这是一个靠读书、写诗走出困局的故事,主人公百折不挠的精神充满感召力。
王开岭的《静止的春天》写新冠疫情下的生活。扰乱了人们的生活,但文章并不悲观绝望,而是以心灵的阳光和美好的期许对待生活。可以说,越是在困境中,生命越要坚韧充实。从容不迫、优雅开明、诗意盎然的叙事与笔调,也使此文如春花般盛开。
除此之外,郭文斌的《大年本身是余庆》、李登建的《最后的乡贤》、辛茜的《遇见黎明,万物从容》等都是此类散文。精神的光芒不仅从人的身上升起,也在时间的地平线上照耀万事万物。从中读者能够听到时代的心跳,以及带有美好感受的生命的歌吟。
穿越历史回声的现实观照
历史回忆一直是文学特别是散文的母题。2022年的散文作品在此有所开拓与创新。其主要特点在于,对于历史有了新解,特别是赋予其现代内涵,也有了某些文化意义上的思考。
穆涛的《黄帝给我们带来的》《〈尚书〉与〈诗经〉的一场风云际会》《旧文献里的种子,以及优质土壤》《季节里的中国原理》《中国历史的学名叫春秋》等散文,是一个关于历史回望与现代思考的集束。这些资料性很强、考证细密、用功甚为专精的文章是学者型作家的标志,但最有价值的还是其中的中国文化自信,以及由此延展的中国古代制度、文化资源的现代价值。如穆涛所说:“修身养性是内装修,但内装修妥帖了,还要有所为,一个身心健康的人,如果一辈子碌碌无为,应该是最大的憾事。”“一个人做好内装修,安顿妥当了自己和家人,之后去做一番治国安邦的大事业,但最高的理想状态不是傲视群雄,一览众山小,而是与天下人和谐相处,共筑大同世界。”这是现代人从历史中咀嚼出的生命智慧。
李登建的《台子的光芒》写的是清光绪十八年在山东齐东县为防御黄洪建立的一个台子。文章入口小,但有历史纵深感,对于人事物的描写精雕细琢,营造了历史性、在场感、现实性。这是人与自然、历史、现实、自我的搏斗与和解,也是对人生、人性、生命的深刻解读。文末,作者写到带着“我”去寻访台子的王大生先生,红红的眼窝里汪着泪水,长啸一声:“我的老台子,只剩下一个小小的火烧了……”台子在岁月中沉寂,其光芒暗淡到只剩下一个火烧店,这仿佛在向世人发问,也是提出了一个需要解答的文化问题。
王月鹏的《海水与火焰》《在半岛》《海里的根》《石帆》都与大海有关,是关于海与海岛生活的感悟与升华。其中,有渔民的下海捕捞史,有海的历史文化文明碎片,也有渔民的家史、村史,都反映了海洋文化文明的现代折光。作者还从海边的奇人逸事中看到了生命底色。如海边有块石头被称为山,因露出地面的部分很少,却挖不到底,于是,作者说:“这座最矮的山,与那些孤独的岛,有着相仿的境遇。”“那些被隐匿的部分,才是真正让人尊重的存在。”
历史文化散文在2022年增加了深度,也拓展了时空感,使历史与人生智慧得以凸显。这在南帆的《二十九座滕王阁》、冯秋子的《寂静之声》、彭程的《南漳的前世今生》等作品中都有表现。历史的身影虽然斑驳,但用现代的眼光依然能看到它的余晖,以及传达出来的那种难以言传的隐喻与符码。
情到深处的感动与遐思
散文是自我抒情的最好方式。只是与诗歌比,散文更真实可靠,也具有平衡感,特别是容易将内心深处的情感挖掘出来,或是让它自然而然流淌出来。2022年散文作品的抒情性令人读来别有滋味。
王尧的《书桌上的字词句》写到父母亲情,写到自己与家庭的关系,也写到自己求学、教学、写作的心境。难得的是情深似海,却用平淡的叙事表达,在淡淡的诗意中透出人生的寂寞,也包含了某些对生活的理解与智慧。读王尧的散文随笔,内心会悄然被他的文字、情绪、思想与心语打湿,并升华起有关古往今来的思绪。作者说:“现在,我在老屋的东房,面对着书桌,把抽屉里的东西装进一只包里。阳光下的灰尘柔弱地飘浮,我在恍惚中,回到青年,回到少年。父亲没有写过一本书,但我觉得这张书桌上叠满了父亲的字词句。这些字词句散落到我的稿纸上,慢慢生长发育,我写《民谣》,就是写村庄的字词句。”这样的文字像打开一把古旧的扇子,在生命的铺展中,所有情愫都像长了翅膀一样,飘然而至。
徐可的《启功夫子逸事状》《仁者启功》是专写启功先生的。文章立足于启功的学问人生、书画艺术来谈其品格境界。其间的崇尚、喜爱、相知、相与之情溢于言表。作者从清、正、秀、雅、劲、润六个方面来品味启功的书法,也是对其人品的高度概括。“读先生法书,如对清风明月,如临一泓清水,令人神清气爽,尘杂俱灭。”文章还记取了作者与启功先生的交往,“更有幸与先生相交十数年,与先生‘情逾祖孙’”。写启功的文章甚多,但像徐可这样建立在信、爱、知、明、悦的基础上,又能有所领悟和幻化的散文作品,并不多见。
张清华的《郑敏先生二三事》是写老诗人郑敏的。张清华在文章中尽管只写了与郑敏交往的几件小事,但用情专深、感觉敏锐、诗心飘扬,一下子将书写人物的人生、生命、诗歌带入了纯净境地。从郑敏赞美张清华的声韵并想教授他和声,到老年郑敏在一次聚会上反复问了十多次张清华“你叫什么名字”,再到郑敏去世后告别仪式的落寞,这几个都是耐人寻味的细节,还有结尾张清华送别郑敏的一首诗,都将作者的情怀打开,在天地间起舞,形成一种带磁性的场的魔力。
张鸿的《梦境里的父亲》起于平淡,叙述平凡,但情真意长。对于女儿来说,父亲很少褒贬她,也不像对哥哥那样抱有更多期望,这反倒有助于她成长。通过陪父亲住院看病,特别是父亲临终时流下的一滴泪,让女儿魂断梦里,有了与父亲难以分舍的细节。这种通过普通平淡的父女关系所展示的深情,很见艺术功力。
当下写人纪事的散文很多,但真正有情、有深情又能以一种艺术形式表达出来,并非易事!而2022年的散文创作在这方面有不少收获。
草木世界折射天地之道
散文写人相对容易,写好万事万物则相当困难。这是因为作家较少有耐心观察物性,也很难真正从物性角度写物,并由此生成哲学意义的天地之道。2022年散文创作在此有所推进。
彭程的《金海湖的来去》《远处的风声》《枯叶的预约卡》是写景之作。由于作者由人入物,由动变静,由外观到内视,可以心态泰然、一平如镜、细如发丝地体验物性、情境与心境。作品写道:“大自然里各个物种的存在都有自己的理由,都是生物链条中的一个不可缺失的环节。这些无人过问的果实,实际上也加入了大自然生灭成毁的无限循环,那些挂在枯枝上的,会成为漫长冬日中飞鸟的食物,那些坠落泥土中腐烂的,则会给土壤增加养料。”从“物”的角度形成哲思,会得出与人不同的看法。
杨献平的《沙漠的细水微光》对于沙漠有独特的观察理解。通过广漠细沙那神一样的存在,作者说:“人事总是在不断地消亡和新生,过去的事物,在时间之中变成了后人的某种发现,这种现象,其实充满了悖论。可世界原本就是这个样子,总是在缔造,也总是在扬弃。唯有这沙漠,它只会不断地扩大,而不会从整体上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以沙漠之眼观人,人的不确定性及其渺小是显而易见的。
王剑冰的《盐》,虽然写的是盐的历史,但透过盐似乎有了对生活的新解。因此,他才能“站在盐井前,说是往下看,实际上满含仰望之情”,并产生这样的思考:“出卤的一刻,千万朵白浪从细长的竹筒中迸出,像一群躲藏万年的活物四下里奔突,一会儿便又变成本色的汁液。食盐晶纯,容不下杂质,它最初的浆水竟如此悲悯,含有对众生的温爱与仁慈。”这是从盐的品性来反思人性的异化问题。
杨海蒂的《烈焰之花》是写唐山花瓷的。在作家笔下,这是由纯色瓷器向花色瓷器的转变,她用灵动的文字勾勒唐山花瓷之美,其色彩、图案、线条、光泽、灵魂都让人销魂。尽管这种美可用各种形容词形容,但作者认为最好的内在表达是,“最朴素又最惊艳,达到高深莫测的艺术境界”。这可能是人工艺术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
还有一些写物之作值得重视。这包括何向阳的《碧水丹山》、王干的《里下河食单》、刘琼的《食,性也》、朱鸿的《菜之美者》、蒋新的《琉璃醉》、辛茜的《红花绿绒蒿》、杨文丰的《胭脂梦似的荞麦花》、赵瑜的《往日叙事》、王子罕的《“状元楼”的故乡味》、叶浅韵的《赘物记》、刘学刚的《花木有灵》等。
2022年的散文作品是丰富多彩的。本文只是撷取了其中的几朵浪花,希望能通过这几朵显示其整体气度与风采,也预示着散文创作的前景与希望。(作者王兆胜系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副总编辑)
筑牢数据安全屏障******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随着数据要素向深度应用拓展,规范数据流动、保护个人隐私、保证网络安全等问题也面临考验。2022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本期特邀专家围绕相关问题进行研讨。
主持人:经济日报理论部主任、研究员 徐向梅
数据共享应用成效显著
主持人: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有何特点及优势?我国数据开发利用现状如何?
唐建国(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应用与产业处处长):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第一次把数据要素作为第五大生产要素提出,对数字经济发展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数据,是对客观事物的逻辑归纳。在数字时代,数据成为表达信息、知识和智慧的主要载体。数据要素,是指经过清洗、加工和治理后,直接拿来可用并具有交易价值的数据资源。用土地作比喻的话,数据要素本质上是一块达到“七通一平”条件、能够在市场交易的“熟地”,也是高价值可用数据资源的代名词。从资源、要素、资产到资本,数据在形态演进中实现价值跃升。
从生命周期看,数据可分为零次数据(收集生成)、一次数据(清洗比对)、二次数据(统计分析)、三次数据(研判预测)等类别,具有无限衍生的可能。从自身构成看,数据具有类似于波粒二象性的二元化结构特征。从法律视角,数据分为载体和内容,数据权属可以分解为载体权利和内容权利。从技术视角,数据可分为信息和价值,基于隐私计算技术信息进行加密处理,可将数据计算价值进行流动。从生产资料角度看,数据要素具有可复制、可再生、海量获取、消费中增值、边际成本接近零、在应用中产生价值等特点。利用数据要素,人们可以形成新的洞见,具备超范围协同、超时空预判、精准调控、双向触达等新能力,打破传统生产要素有限供给对经济增长的制约。
2015年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提出,加快政府数据开放共享。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近年来,各地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进行制度探索,北京、上海、深圳、浙江、广东等地出台数字经济或数据条例,对数据的采集、共享、开放、交易等活动设定权利义务,明确了数据具有财产性权益,为数据开发利用提供了法制保障。
公共数据开放方面,我国不断加大开放共享力度,截至2021年10月,已有193个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其中省级平台20个,城市平台173个。截至2022年8月,北京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浏览量累计3.8亿次,公共数据开放总量约59.86亿条,其中无条件开放8496个数据集,约1.48亿条数据,累计数据下载总量突破30万次,有条件开放数据集3555个,约58.38亿条数据,整体水平居全国前列。
数据应用方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粤省事、随申办、浙里办、北京通等App或小程序,通过整合健康服务、市民办事、行政审批等各类业务数据,为百姓提供多样便捷的政务和城市服务,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腿”。截至2022年9月,北京通App累计下载量5000万次,累计用户1300万人,月活用户320万人,对外提供5177项政务和公共服务,汇聚576类电子证照1.24亿张。
数据要素市场方面,全国有40家左右数据交易平台。2021年以来,北京、上海、深圳、河南、天津等地纷纷成立新型大数据交易所,基于隐私计算技术实现数据价值流动,创造了“可用不可见”的数据交易范式。北京开展数据资产评估试点,首批试点单位罗克佳华获得北京银行数据质押贷款1000万元,启迪公交成为通过数据资产入股成立的企业法人;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建成数据托管服务平台,为跨国企业提供数据跨境流动管理解决方案。
如果把数字经济比喻为蛋糕的话,数据就是面粉。提升数据供给规模、质量、流动效率,应当成为全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
一是以政务数据开放带动社会数据开放,为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注入源头活水。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数据开放和获取程度将成为区域营商环境竞争力的重要指数。要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推进高价值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探索创建“数据特区”,促进多方数据融合应用。加快推进数据交易平台和分布式数据流动基础设施建设,有序引导社会数据高效流动。
二是破冰数据资产化改革激发投资热情,提升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数据从要素向资产和资本的演进,将为经济增长提供强大动力源。建议在数据登记、评估、入表、入股、入贷、入统、入税、质押、信托等方面研究相关制度,为数据要素市场释放改革红利。
三是以安全合规为底线深化数据应用,降本增效重塑千行百业。建立适应数字经济特征的新型监管模式,实施数据分类分级安全保护制度,加强对政务数据、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数据的保护。聚焦工业数据、感知数据等新型数据资源,支持构建农业、工业、交通、教育、城市管理等领域数据开发利用场景,开启数字经济新航海时代。
各国前所未有重视信息安全
主持人:国际上对于信息安全保护有哪些可借鉴经验?
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信息安全领域宽泛,既包括网络空间得以安全稳定运行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安全,也包括在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中起基础性驱动作用的数据安全,还包括对国家政治和社会稳定有重大影响的内容安全。美国“棱镜计划”被斯诺登披露之后,世界各国前所未有地重视信息安全,并在战略设计、技术创新和法规政策上取得一系列进展,其中有不少可借鉴经验。
信息安全成为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的重要部分。近半个世纪以来,美国通过《第12065号总统行政令》《关于通信和自动化信息系统安全的国家政策》《转变中的国防:21世纪的国家安全》《网络空间安全国家战略》等举措,国家信息安全政策渐成体系。近10年来,其国家信息安全政策不断扩张,2011年《网络空间行动战略》将网络空间与陆海空天并列为行动领域,2021年增强国家网络安全的行政命令签署、2022年《网络安全战略规划2023—2025》发布,进一步将网络安全置于国家安全优先位置。由于特殊战略环境,俄罗斯对信息安全同样敏感,1995年在讨论《俄罗斯联邦信息安全纲要》时提出信息安全概念,1997年《国家安全构想》提出信息安全是经济安全的重中之重,2000年《国家信息安全学说》为构筑未来国家信息安全政策大厦奠定基础。2014年以来,俄罗斯在信息安全国家战略和法规政策上不断出台新举措,2021年发布新版《国家安全战略》,为维护国家安全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成为信息安全的重中之重。现代社会数字化程度日益加深,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以及能源、交通、水利、金融、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信息系统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是需要重点保护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20世纪末美国出台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领域保护的政策,确立保护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此后相继发布第14028号行政令《提升国家网络安全》和《改善关键基础设施控制系统网络安全的国家安全备忘录》《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事件报告法》;欧盟高度重视整体层面的网络攻击防御和复原能力,2021年通过《关于欧盟数字十年网络安全战略的决议》,重申为欧盟关键基础设施建立新的、强大的安全框架的重要性;新加坡《2021年网络安全战略》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过程;澳大利亚《2022年安全立法修正案(关键基础设施保护)法案》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进行了新的探索;俄罗斯强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保护和防御,要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部门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禁用外国软件,政府在最短时间内建立一个现代化的国产电子元件基地。
数据安全成为信息安全的基础性问题。数据承载着个人、市场主体与国家的大量信息,关系到公民人格权益、市场主体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美国在数据与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立法较为碎片化,但联邦和州层面通过专门立法,已形成数据安全保护的制度体系。欧盟特别注重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通过《数据保护指令》《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数字服务法》《数字市场法》,形成了极具特色的严密数据安全法律体系。在数据跨境流动问题上,不同国家地区之间在数据安全方面存在信任危机,2022年3月美欧达成《跨大西洋数据隐私框架》,10月美国签署《关于加强美国信号情报活动保障措施的行政命令》,12月欧盟委员会启动《欧盟—美国数据隐私框架充分性决定草案》推进进程。
内容安全成为信息安全的焦点议题。剑桥分析丑闻引发了美国对大型社交媒体平台的警惕,开始讨论《通信规范法》第230条对平台责任的豁免问题,2020年签署《防止在线审查行政令》。欧盟、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巴西等纷纷出台法律,对社交媒体进行规范,强化内容治理。
供应链安全成为信息安全的重要内容。由于现代产品和服务依赖于供应链,产品的组件和软件来源众多,设备可能在一个国家设计而在另一个国家制造,这意味着产品可能包含恶意软件、易受到网络攻击,而供应链本身的安全漏洞也会影响公司安全基线。美国一直以来重视供应链安全,不断完善产业链供应链安全体系的战略设计,关注重点也逐步由灾难性风险转向大国政治博弈风险。2021年美国对半导体、新能源电池、关键矿物和医药用品四大关键领域的供应链弹性进行评估,此后通过《两党基础设施法》强调供应链安全。英国、欧盟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也都把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视为国家安全的重要内容而投入大量立法、规制和政策资源。
信息安全是一项长期、复杂、系统的综合工程,我们要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网络强国,以高水平信息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构筑竞争新优势。
以法治应对数据安全挑战
主持人:大数据背景下,信息保护面临怎样的挑战?我国在数据安全治理方面有哪些举措?
郭雳(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数字经济已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算法、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广泛应用于数据收集、加工和分析,大数据正深刻改变着国家治理能力、社会生活形态和经济运行方式,也对信息保护、数据安全提出新的挑战。
首先,随着不同场景中海量数据的收集与使用,数据侵害来源呈多样化趋势。例如,出入小区时人脸数据不规范采集、网购联系方式遭到营销短信轰炸等,个人数据安全问题遍布日常生活。在人脸识别相关案件中,人脸数据具有高度敏感性,不当收集程序及后续滥用、泄露风险,将对个人人身、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的威胁,案件激起的个人数据信息安全话题,值得社会各方思考。
其次,数据处理者在数字化转型进程中面临数据安全问题。以金融数据为例,一些传统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缺乏与数据价值创造相匹配的重视并保护数据的意识与能力,引发了内部数据管理系统不健全、数据泄露或越界使用等问题。从2021年金融监管部门统计的涉数据违法处罚来看,金融机构因“未按规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泄露客户个人信息”等问题共收到罚单千余张,金额超10亿元。
再次,数据安全与数据商业化利用、公共价值创造之间如何平衡。数据安全固然重要,但也并非规范数据产业发展和企业数据处理行为的终极目的。数据要素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资源,其易复制、可共享等特征为经济发展带来强劲动力。数据要素不仅是数字经济深化演进的核心特质,还具有保障社会安全、提升社会福祉、维护国家数据主权等多重功能定位。如何在保障数据安全基础上充分利用数据商业化价值、实现数据要素的公共价值,是新时代数据治理核心命题。
最后,大规模个人数据跨境流动给国家信息安全带来新的挑战。某大型网约车平台公司赴境外上市风波即是典型事例,2022年7月有关部门公布了对该公司的处罚。类似地,美国近年来也通过《澄清境外数据的合法使用法案》扩大了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的审查权,限制特定领域外国投资的数据跨境流动。一系列数据执法案例表明,数据安全已融入内涵丰富的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主权、数据主权与国家安全,成为大数据背景下个人信息保护和国家数据治理的底线。
在立法层面,近年来我国在个人信息与数据安全保护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及配套法规相继出台,丰富和细化了民法典这一基础性法律中的基本原则与相关制度,形成了网络空间与现实世界并重、国家数据安全与个人数据安全并重的现代化数据安全法律体系。在此基础上,行政监管部门鼓励和引导行业组织、高等院校、从业机构共同参与,推动多元主体在标准制定、文件论证、文化建设等方面与政府开展合作,形成了大量数据安全标准、科技伦理指引、数据治理倡议。这些软性约束与法律的刚性色彩相呼应,勾画出数据安全的“柔性边界”。
在执法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条将国家网信部门作为负责统筹协调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的机构,建立了网信办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执法的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监管体制机制,一系列“净网”“清朗”等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同时,该法赋予数据执法者包括询问、调查、查阅、复制、现场检查、查封和扣押等措施在内的执法工具箱。另外,随着数字政府建设不断深入,监管科技已成为高效发现和追踪数据违法行为的新法宝。
在司法层面,目前已形成私益与公益诉讼相结合的司法救济体系。违约之诉、侵权之诉是个人数据被侵害时的私益救济方式。不过,由于其举证难度、救济成本、救济效果等方面的局限,使传统私益诉讼容易陷入困境。因此在私益诉讼之外,个人信息保护法专门设置了公益诉讼条款,将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范围之内。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共提起2000余件公益诉讼案件,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个人提起诉讼的“行动难”问题,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一道构成数据安全司法救济途径。
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主持人:如何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充分释放数据潜能?
李爱君(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数据作为数字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其自身价值和潜能日益凸显。为充分释放数据潜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指出,数据对提高生产效率的乘数作用不断凸显,成为最具时代特征的生产要素。数据价值挖掘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转型的新动力,同时也是新经济增长点和新动能。
大数据精准分析和科学决策有效促进了教育、医疗、电子商务、工业、农业效率和经济效益提升。例如,医疗行业通过多部门对个人健康信息、职业、行为等数据与医疗数据关联处理,提供个性化和精细化医疗服务;政府通过政务数据共享和开发应用,提高了决策科学性、服务便民性和治理效率,同时提升了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动态预警水平,实现了人民生活安全和幸福指数增长。产业方面,大数据开发和应用可形成新产业链、新消费、新经济内循环和新服务模式,例如“互联网+政务服务”、智能交通、智慧医疗和智慧养老等,促进了经济增长和经济结构转型。国际竞争方面,我国具有数据规模优势,2017年至2021年,我国数据产量从2.3ZB(计算机术语,十万亿亿字节)增长至6.6ZB,全球占比9.9%,位居世界第二,大数据产业规模从4700亿元增长至1.3万亿元。如果充分利用数据规模优势,提升数据规模、质量和应用水平,未来我国在数字经济时代将具有巨大发展空间和竞争优势。
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为人类提供便利的同时,对个人信息保护、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也带来挑战。现实生活中,个人信息数据泄露和滥用情况时有发生,数据要素处理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若得不到有效解决,将会造成社会对数据和信息安全的担忧,降低社会成员提供个人信息意愿,叠加组织机构之间数据共享与开放壁垒,进而阻碍数据价值挖掘和潜能释放。
提高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既是对数据发展优势的保障,也是国家竞争力的体现。数据安全与发展的平衡是释放数据潜能的关键,我国在维护数据安全方面已确立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但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分别以保障数据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合理利用为立法目标,在促进数据潜能释放方面的基础制度仍供给不足。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以维护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为前提,促进数据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统筹推进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构建数据安全与发展平衡的基础制度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五个层面。一是确立数据财产权制度。数据是一种财产,应通过设立财产权的方式实现对数据财产的法律保护。数据财产权是指合法获得对数据控制的主体享有的财产权利,财产权利内容包括控制权、处理权、处分权和收益权,这些权利的行使受数据所记录信息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二是构建数据供给制度。构建以开放公共数据向市场供应数据生产要素的制度,公共数据开放应作为国家数据要素市场供给侧来源补给的主要手段,公共数据开放制度应围绕开放公平、部门职责、开放标准、开放范围、开放类型、开放方式、开放程序、安全保障和监督机制展开。
三是搭建数据流通制度。数据流通是释放数据潜能的重要方式,目前平台交易是多层次的:第一层次是有国家级资质的数据交易所,第二层次是由地方政府赋予资质的数据交易中心,第三层次是没有任何资质的数据交易平台。未来应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数据流通制度,根据数据分级和分类,不同类别数据可在相应层次交易流通。
四是建立数据治理制度。数据治理是在保障数据安全前提下使数据资产化,数据资产化是数据治理目标。建立数据治理制度要从微观管理角度着手,实现数据安全与发展的平衡,包括治理组织架构(决策架构、管理架构、执行架构、监督架构)、权责边界明确的责任制度、安全保障、质量标准等。
五是构建数据源供给主体制度。建立数据源供给主体制度的目的,在于解决数据需求方获取数据成本高、数据供给方维权成本高和国家对数据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监管缺乏实效性等问题。建议通过对数据源主体准入资格和内部治理结构规制,赋予数据源供给主体相关权利与义务,有效解决上述问题。